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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云南频道 ( 2008-02-28 )
轰动全国的“许霆恶意取款17.5万”一案,在司法界掀起了轩然大波。这起倍受关注的案件尚未尘埃落定之时,一起昆明版的“许霆案”再度上演。被告人陈明应夫妻用“耗不尽”的充值卡为上千部电话充值,被控恶意占有数额高达40多万。昨天,这起离奇的案件在昆明市盘龙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充值卡“耗不尽” 3个月充值40万
昨天上午9点,盘龙区法院303法庭,旁听席上人满为患,有的站在门外旁听,当犯罪嫌疑人陈明应和妻子饶金桃被法警带入法庭时,陈明应的代理人对嫌疑人带手铐受审提出人性化的置疑,庭审在开始了几分钟后宣布休庭。
下午1点,此案正式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陈明应今年36岁,饶金桃今年27岁,夫妻俩在昆明以打工维持生计。2003年,陈明应夫妻在盘龙区金辰街道办事处三竹营村开了一家店,做手机生意,取名为“吉祥通讯”店,并设置了一部号码为“5702945”的公用电话。
公诉机关指控了两桩事实:
2007年1月至3月间,陈明应和饶金桃在其经营的通讯店内,使用电话号码为5702945的座机及两部小灵通,用7张不同卡号的充值卡反复对
5702945进行充值,3个月共为电话充值13100元;2007年1月至3月间,陈明应和饶金桃使用了10余部电话,用15张充值卡反复对千余部公用电话进行非法充值,充值金额为402150元。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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