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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被誉为国企经营的楷模,被《求是》杂志盛赞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棋盘上的过河尖兵,被新加坡国立大学作为MBA的经典教学案例,被评为2004年新加坡最具透明度的上市公司以及被美国应用贸易系统(ATS)机构评选为亚太地区最具独特性、成长最快和最有效率的石油公司。正是这样一个因成功进行海外收购被称为“买来个石油帝国”的企业——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因从事投机行为,在石油衍生品交易出现5.54亿美元的巨额亏损后,于2007年12月1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同时曾经被《世界经济论坛》评选为“亚洲经济新领袖”的中航油原总裁陈久霖面临总共15项的罪状,如果这些罪名都将成立的话,他将面临最高70年的监禁。
中航油巨亏事件备忘录:2003年下半年:公司开始交易石油期权(op-tion),最初涉及200万桶石油,中航油在交易中获利;2004年一季度:油价攀升导致公司潜亏580万美元,公司决定延期交割合同,期望油价能回跌;交易量也随之增加;2004年二季度:随着油价持续升高,公司的账面亏损额增加到3000万美元左右。公司因而决定再延后到2005年和2006年才交割;交易量再次增加;2004年10月:油价再创新高,公司此时的交易盘口达5200万桶石油;账面亏损再度大增;10月10日:面对严重资金周转问题的中航油,首次向母公司呈报交易和账面亏损。为了补加交易商追加的保证金,公司已耗尽近2600万美元的营运资本、1.2亿美元银团贷款和6800万元应收账款资金。账面亏损高达1.8亿美元,另外已支付8000万美元的额外保证金;10月20日:母公司提前配售15%的股票,将所得的1.08亿美元资金贷款给中航油;10月26日和28日:公司因无法补加一些合同的保证金而遭逼仓,蒙受1.32亿美元实际亏损;11月8日到25日:公司的衍生商品合同继续遭逼仓,截至25日的实际亏损达3.81亿美元;12月1日:在亏损5.5亿美元后,中航油宣布向新加坡高等法庭申请破产保护令。
回顾整个“中航油”事件,除了指责其原总裁陈久霖个人违规操作有违商业道德外,我们不难看出:这一事件集中暴露了长期在低风险运营环境下的中国企业在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时对法律风险的忽视,同时也暴露了中国企业特别是其海外子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根据中航油内部规定,任何可能导致50万美元以上损失的交易,都将自动平仓。但中航油最终造成了5亿多美元的亏损,直到问题充分暴露出来,集团才意识到事件的严重性。其实,导致“中航油”事件的本质原因既不在监管方面的失灵,也不在制度方面的缺失,而在于公司治理结构、风险防范和内控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如果不是个人的权力过大、执行人对规则的漠视,不可能制造出这么大的亏损。因此,建立一整套严格的公司治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所带来的损害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进国际市场的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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